本人同意子女参加2009李秋平篮球俱乐部“篮状元”篮球冬令营活动,并证明其身体状况良好,能应付冬令营中的各项活动。本人已被告知以下情况冬令营组织者不承担责任:营员故意隐瞒疾病或特异体质,在活动中发生事故的;营员在开营仪式前和闭营仪式后所发生事故的;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突发事件;营员破坏公共财物的赔偿。 上海李秋平篮球俱乐部在2009“篮状元”篮球冬令营期间,为每位参加冬令营的营员购买一份短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险。在冬令营期间如果营员由于训练或其他原因遭受到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将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保,每份短期人身意外伤害的最高赔付金额为10万元。若赔付金额超出10万元的,超出部分由出险人自理。根据监护人的主观意愿,可自行或委托上海李秋平篮球俱乐部为营员购买更高保额的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类型的保险。 冬令营期间,禁止营员携带psp,手机等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如有携带且遗失的,由遗失者人自己负责。 冬令营开营前14天(含开营日),因故不能参加冬令营的,可持相关凭证办理退费,扣除15%手续费;冬令营开营前7天(含开营日),因故不能参加冬令营的,可持相关凭证办理退费,扣除30%手续费;冬令营开营前3天(含开营日),因故不能参加冬令营的,可持相关凭证办理退费,扣除50%手续费;冬令营开营当天,不予以办理退费。 本人同意上海李秋平篮球俱乐部使用我子女在09“篮状元”篮球冬令营活动项目中所拍摄的图片及录像的版权,并同意其将这些图片以及录像用于商业、电视节目等用途。